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种类
(一)普通课题
1.立项范围。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查阅网址: https://jinshuju.net/f/puycMR) ,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立项类别。2025年拟立项普通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3.限额申报。课题申报工作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已经立项的省厅级教研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专项课题
1.思政专项。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可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每校限报1项。
2.“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每校限报1项。
3.四新”建设专项。根据我省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和新文科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四新”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每校限报2项。
4.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及实验教学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教材建设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五、十八部分。每校教材限报1项、实验教学限报1项。
5.国家医学中心专项。根据我省高等学校医学中心建设需要,单独设立国家医学中心专项课题,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的学校可以申报2项。其中,思政、“课程思政” 建设、“四新” 建设和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国家医学中心专项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中的一般课题进行管理。
二、立项说明
(一)立项比例
本年度课题(普通课题和专项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1:2:2 左右。
(二)导向要求
1.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原则上已经列入校级重点立项研究课题,并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条件。
2.鼓励由学校统筹,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3.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力避重复研究
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有意向的教师根据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填写附件1及附件2,并于7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13082572@qq.com,电子版材料统一以“单位+姓名+课题名称+省教育厅2025年度课题申报”命名。
(二)学校根据限额确定推荐课题。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集中评审,根据省教育厅课题类别及立项比例要求确定推荐课题,并通知推荐课题负责人。
(三)系统注册。由推荐课题主持人登录“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在网上填报项目信息。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10日;网址: https://jyjg.yuntop.com/.
(四)学校审核。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于8月10日前完成学校课题网上填报信息的审核工作。
四、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柳玉玲
联系电话:89752072
附件1: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佐证材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