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提高结题工作实效性,根据长春建筑学院教科研项目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现统一受理202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课题集中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一)结题要求
1.课题结题需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
2.至少在省级期刊上发表一篇相关论文,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一部,或调研咨询报告(被学校及以上认可且推广)。论文、著作、咨询报告(必须有课题负责人署名)完成其一便可认定为完成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
3.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研究期限起止时间以立项通知时间为准。如有课题研究成员发生离职等情况,课题负责人可提交变更申请。未经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4.本次课题研究周期结束时,尚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不再延期。如因出现课题负责人离职、出国等特殊情况而导致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量。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2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 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
2.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三)各单位提交材料要求
1.各单位需提交《长春建筑学院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审核合格的课题组结题材料等。材料以“单位全称+2022年度校级课题结题+数量”命名,电子版发送邮箱(1113082572@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二、结题程序要求
报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中心集中结题的课题,由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审核结题材料并组织上报。经各单位提交给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审核同意的文本。审核内容包括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成果及材料不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原则上不上报。
三、时间要求
今年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将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9752072
电子邮箱:1113082572@qq.com